1. 皮鞋三包政策
鞋子三包指的是:
1、包退。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7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如出现因挑选不当未穿过,新鞋不配双,尺寸大小不一,顺脚,可以退货、换货;
2、包换。三包期限内,凡出现问题给予包换,如正常使用而出现断底、断面、断跟、断帮之一者,可以退换;正常使用下,因同一部位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凭修理记录和证明包退换;
3、包修。三包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开胶、脱线、断线、跟面脱落问题者,凭销售凭证可给予免费修理。三包期限过后,消费者凭各销售商的销售凭证可给予修理,我司将收取基本的成本费用。
2. 皮鞋国家三包规定
包退、包换、包修
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换。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大商场对服装、配件类产品的“三包”期限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各分销商可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处理,但服装类产品从消费者购买之日(以购买票据为准)起不得超过3个月。配件类产品:袜类、护具类“三包”期为15天,其余产品“三包”期为1个月。
3. 国家关于皮鞋的三包规定
鞋子质保期取决于鞋子的材质,真皮类鞋子质保期为3个月,其它材质鞋子质保期为的1个月。根据鞋类三包规定,真皮的鞋子自出售日开始算起,质保期是3个月,而非真皮类鞋子,如人造革面、漆皮面、布面材质等,质保期是1个月。
4. 国家皮鞋三包规定
《国家鞋类三包法》 第三条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1、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2、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3、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国家鞋类三包法》第七条 对修理的商品,一定要确保修理质量。如要改变原工艺进行修理的,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国家鞋类三包法》第四条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5. 三包政策 鞋子
运动鞋的三包是在一定期限内容对销售的鞋类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以下是鞋子三包规定内容介绍:
第一条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第二条经营者销售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卡(或信誉卡)和销售凭证制度。出售商品时,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卡(标明有瑕疵的处理品、等外品除外)。
第三条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二)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条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
6. 皮鞋 三包
《国家鞋类三包法》第三条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1、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2、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3、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国家鞋类三包法》第七条对修理的商品,一定要确保修理质量。如要改变原工艺进行修理的,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国家鞋类三包法》第四条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扩展资料以下条件不实行“三包”,经营者可收费修理。1、销售时标明有质量瑕疵的“处理品”或“等外品”的。2、有关销售等凭证与其商品不符或者涂改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免除“三包”责任的。
7. 皮鞋三包法规定
三包说明
1未经穿用发现破或尺码不一属于包换.
2自出售之日起一个月出现断底断面严重脱色属于包换.
3自出售之日起一个月内脱胶,泛硝,开线,掉跟属于保修.
4擦色皮鞋是特殊工艺处理轻微掉色属正常现像.
5凡人为造成破损,无商场出售凭证的恕不负责.
保养说明
1请勿与酸碱油类接触
2请勿与锐器碰撞.
3不得雨浸水刷暴晒火烤.
4请定期保养.
5深色鞋里新鞋初期建议穿深色袜.
8. 皮鞋国家三包政策
三个月。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三包期限,自购鞋之日起,包修:
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
2. 人造革面/布面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