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执法标志服装吗(新成立的自然资源局有执法服装没有)

86服饰网 2022-12-31 19:52 编辑:admin 136阅读

1. 新成立的自然资源局有执法服装没有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

环执法〔20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我部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1年2月21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树立和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态环境部门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有关规定的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应当穿着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以下简称着装)。

第三条 执法人员在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时应当着装。着装时应当保持制服整洁统一,仪容端庄,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佩戴胸号、胸徽、帽徽、肩章、臂章等标志,不同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执法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 不得歪戴檐帽,不得披衣、敞怀,非工作需要不得挽袖、卷裤腿。

(四)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不得留怪异发型。男性人员不得留长发,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女性人员留长发者不得披散发,不得化浓妆。

(五)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

第四条 两名或以上执法人员同时在同一场所执法,应当穿着相同季节款式的执勤服或常服。执法人员参加宣誓、检阅、重大会议等活动时,着常服。

第五条 执法人员着装时,除不宜戴帽的情形外,应当佩戴执法帽。

在现场执法时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佩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六条 执法人员着装时,应当随身携带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条 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宜着装:

(一)进行暗查暗访或执行特殊工作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执法活动外出的;

(三)女性执法人员怀孕期间;

(四)非因工作需要到营业性娱乐场所的;

(五)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八条 执法人员季节换装的时间原则上为五一节后着夏装,国庆节后着秋冬装,具体换装时间由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地方气候条件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九条 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制式服装以及胸号、帽徽、肩章等标志,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赠送、租借。因公损坏、损失的,按程序申请补发。

第十条 执法人员辞职、调离或者被辞退、开除的,应当交回所有制式服装和标志。执法人员退休的,应当交回所有标志。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谁配发谁监管”原则,制定或细化制式服装管理规定,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发领用、档案管理及废旧制式服装回收处置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将执法人员着装行为纳入执法稽查范围,并定期开展执法稽查检查。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执法人员,视情节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服装

将肩带插入肩章背部的两根带子内,插入后反扣过来,将缀钉装上拧紧,肩章即佩戴完成。要注意佩戴时间长了之后缀钉会松懈,要经常拧一拧。

肩章指佩带在制服肩部的衔级识别标志。一般由横杠和星花等组成。反映了人员级别的高低。佩戴人群主要有军人、警察、铁路等。

3.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服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的服装和标志,加强着装管理,增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严肃性和社会对农业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是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编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

第三条 执法人员服装包括:春秋装、冬装、夏装、领带、皮带、鞋子等;执法人员标志(以下简称“执法标志”)包括:肩章、胸章等。

第二章 制作管理

第四条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服装的款式、标志等方案由农业委统一设计和确定,指定服装制作厂家集中制作。

第五条必须按照统一确定的颜色、款式(规格和材料自定)进行制作。春秋装、冬装、夏装的裤子、裙子的颜色统一为藏青色;夏装上衣和衬衣统一为本工商兰;领带统一为枣红色或藏青色。

第六条由法规股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服装、标志的订购管理工作,建立订购、制作、发放等工作制度,做到领取手续完备,帐物相符。要严格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执法人员服装、标志不丢失、不外流。

第七条 制作执法服装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开支。符合配发条件的执法人员按30%自付个人部分费用。

第三章 发放管理

第八条 执法人员服装和标志的发放范围仅限于执法单位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九条 执法人员服装、标志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春秋装:第一次配发2套,第3年起每两年发1套。

(二)夏装:第一次配发2套,女同志发长裤、裙子各1条;第2年起每2年发1套。

(三)冬装:第一次发两套,第4年起每3年发1套。

(四)领带:第一次发1条,第2年起每两年发1条。

(五)肩章:第一次夏秋冬肩章各发1副,第3年起每年各发1副。

(六)胸章:只发1枚。

(七)皮鞋:每两年发一双。

(八)皮带:每两年发一条。

第十条 新调进的执法人员,如果已超过了规定的发放时间,可参照上述服装发放标准,适当减少配发数。

第十一条 没有正式调入的试用人员,暂时不予发放服装。

第十二条 执法人员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的,由其所在单位及时收回其领用的执法标志。

第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公(处理事故、抢救伤员及国家、群众财产)而造成执法人员服装、标志损坏或丢失的,查证属实后补发,政策法规处备案。凡因本人保管不善而丢失或损坏的不予以补发,确需补发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第四章 着装管理

第十四条 严禁将执法人员的服装和执法标志赠送或借给非执法人员使用。

第十五条 执法人员着装时,必须将相应的执法标志缀订在规定的位置,不得缺省。

第十六条 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注意形象。

第十七条 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除因执行不适宜穿着执法服装的任务外,都应当穿着执法服装。非因公外出应当穿便服。

4. 新款自然资源局执法服装

环卫正式职工没有执法服装。

第一,环卫工人从事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清洁和垃圾中转站管理等工作,属于作业人员,没有执法权,也没有执法服装。

第二,环卫正式工是工勤岗位,不存在执法方面的业务,没有执法服装。

第三,政府和城管局委托环卫执法的话,按照规定应该着执法服装。

5. 自然资源局有没有执法制服

没有。

自然资源局上班不穿制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行政执法需要,要求统一穿着制式服装的,其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着装的有关规定,严禁擅自批准统一着装,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指使或暗示下属单位统一着装。统一制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工作人员的敬业、专业、亲切、信赖,多一份尊重和理解。特别是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中若穿着随意,会少了威严和震慑;统一制服也能使机关工作人员花更多心思在工作上,不用整日操心如何穿衣搭配,也能节约平日置装费用。

6. 自然资源执法没有制服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的文件,综合行政执法全部统一制服,费用由财政全额负担,农业农村综合执法也统一制服。

7.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局服装

目前在工作和办案中,监察官没有统一着装,国家也没有统一要求。

监察是政府部门,是专司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机关。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依据《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监察人员既没有制服,也没有特殊的证件,纪检监察人员只有所在单位的普通工作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