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红鞋子书图片
1,珈伦是个可怜的小姑娘,她从小没有父母,贫穷的她只能拖着一双沉重的木鞋走路。
2,因为好心肠的老太太收养了她,可她却不看护、照料病重的老太太。3,她自私地参加了一个盛大的舞会。4,结果,老太太孤零零地死去了。小姑娘得到了应有的惩罚。2. 书名红鞋子
女主是不是叫 李薇安,男主是 高千骏 书名《加假扮灰姑娘》,又名《玻璃灰姑娘》
3. 推荐一本书《红鞋子》
红军鞋
江耀辉
我们来到大雪山下。当地的老百姓把大雪山叫做“神山”,意思是说除了“神仙”,就连鸟也飞不过去。还有的说,有一年天旱,人们抬着菩萨上山求雨,事先没有吃斋,“神仙”一怒,把人都扣下了,一个也没下来。我们不信什么“神仙”,但也感到大雪山有点神秘可怕。
毛主席知道了这情况,教育大家说:“神山”不可怕,红军应该有志气,和“神仙”比一比,一定要翻过山去。这些话给了我们莫大的鼓舞。军团首长也向我们讲明了雪山的情况。
出发前,上级规定每人要准备两双鞋,把脚保护好,而且特别强调要认真执行。
我除了脚上的烂草鞋,就剩一双拴在皮带上的“量天尺”了。我把它解下来,用手掂量着,心头涌起很多感想。一首在江西中央根据地流行的山歌在耳旁萦绕着。
送得哥哥前线去, 做双鞋子赠送你。
鞋上绣了七个字: 红色政权万万岁。
想起这首山歌,也就想到我们离开老根据地时的情形。那时候,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十分难过,舍不得离开那里的亲如骨肉的人民群众。老乡们的心情也和我们一样,知道我们要出发,清早就抬着各种慰劳品来送别。一位老大爷拉着我的手,把一双“红军鞋”塞给我。这是双非常结实的布鞋,鞋帮上绣着“慰劳红军战士”“杀寇立功”的字句。他嘴角抽动了半天才说:“孩子,带上这双鞋吧!这鞋一到红军的脚上,那就成了“量天尺”了,地再广,山再高,你们也能把它“量”完。”我看着老大爷,看着手里的鞋,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从那以后,这双鞋就挂在我的腰间,成为我最好的伙伴;在艰难困苦的时候,它常常鼓舞着我奋勇前进,去消灭敌人。
记得在离开江西的最后一次战斗中,我的脚负伤了,当时既没有医药,也没有担架,我只得每天拖着负了伤的脚,艰难地走着。实在坚持不住了,才第一次从腰间解下“量天尺”,穿在脚上。鞋底软绵绵的,特别舒服。一穿上它,就想起了老根据地人民的希望,也就忘了伤痛。不久伤好了,我的鞋底也磨去不少,舍不得再穿,就又把它包起来挂在腰上。
打遵义,我们连担任攻城任务。打得正有劲,我突然感到腰部有些疼痛。仔细一看,原来从远处射来的一颗子弹,穿过鞋子,紧挨在腰骨旁的皮肤上。要不是这双鞋,这颗子弹一定够我受的。同志们都替我高兴,说这双鞋真是“救命鞋”。没有负伤,我心里十分高兴,可是又很惋惜,因为鞋子被穿了个窟窿。以后,我就更加珍惜它。
现在要过大雪山了,我拿着鞋又想起那位老大爷说的话,心里充满了力量。是的,老根据地人民做的鞋是“量天尺”。我们就是用这个“尺”。从瑞金一步一步“量”到四川来的。今天我们又要用它来“量”这座连鸟也飞不过去的大雪山了。
天蒙蒙亮,我们就开始爬山。朝上望望,只见云雾蒙蒙,山顶直插云霄。再往上走,天气突然变了,狂风吼叫,雪花飘飘。我是江西人,很少看到下大雪,起先,东瞧瞧,西望望,倒觉得蛮有趣。谁知越向上爬,地势越陡,天气也越发变坏了。狂风夹着鸡蛋那样大的冰雹,吹打在我们只穿一件夹衣的身上,真象刀刮的一样。我看雪的兴致早就消逝得无影无踪了。这时,只觉得呼吸紧迫,浑身无力,只要稍微一松劲,脚就抬不起来了,但又不敢坐下来休息。我亲眼看见有三个同志作下来抱在一起想暖和一下,但他们再也没有站起来。我暗地里留着眼泪,怀念着被大雪吞没的同志,心里十分难受。我是个炮兵,肩上扛着四十五斤重的迫击炮筒,走起来就更难了。我踏着前面象雪梯似的脚印,一步一步往前移,脚被雪冰得失去了知觉,曾几次跌倒。每倒下,看到脚上的“量天尺”,心里就感到一股热劲,好象有许多老根据地的老乡扶起我,在背后推着我前进。
终于爬过了雪山。我坐在山根下的一棵树旁边,低头看看那双“量天尺”,沾满了冰泥,脏得不成样子,真有点心痛。幸好除了子弹打的那个洞以外,别处还没有破,我赶忙把它脱下来,磕掉泥巴,又挂在腰上。
4. 红鞋子电子书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红鞋子》,《红鞋子》读后感。
《红鞋子》写的是一只被主人丢失的红鞋子通过一只小老鼠的帮助,找到另一只红鞋子的故事。小老鼠只知道吃,从来也没有朋友,所以不知道什么是孤单。它通过和红鞋子的相处,最终,帮红鞋子找到另一只红鞋子。当它一个人回去的时候,它心里有一点儿空空的感觉,这种感觉和饿了真不是一会事儿,读后感《《红鞋子》读后感》。它多么希望有一只小老鼠在等它回家。
《红鞋子》这篇故事真感人,让我体会到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宝贵。有了朋友,我们才不会觉得孤单。
5. 红鞋子书评
这本书前前后后看过很多遍了,却一直搁着没有写书评。
先对书的封面点一个赞。我第一次接触脉脉,不是《浮光》,而是《歧路》。的确,相比于浮光给人以光怪陆离的视觉冲击感,言采与谢明朗那轰轰烈烈的恋爱,最终历尽艰辛才得以安安静静地相守——歧路要日常得多了,温馨得多了,平静得多了。但偏偏是这份平凡,让我总是在隔一段时间之后,再重新捧起它。每个人从年幼开始,大抵都会有这么一个青梅竹马,你们共同成长,有共同的爱好,亦或是只有你们才知晓的秘密——只是这样的光景总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消失,有多少青梅竹马又真正地能走到最后。可是顾云声和江天做到了。或许说出来显得有些不矜持,但我真心是顾先生和江先生的脑残粉。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我最爱的便是顾云声为江天打梁博那段经历,那时浑然不觉自己心事的顾云声,以最笨拙却又最直接的方式保护江天,夜晚路灯下两个挂着彩的少年相视而笑——毫无隐瞒地。是顾云声先喜欢上了江天,或是江天先对顾云声动了心——我们不得而知。我只是知道,在书里,终究是顾云声先察觉到了。从幼时,顾云声便是这样一个勇敢的少年——即使曾经有过掉进江天家的池塘,哭得稀里哗啦这段被江天事后笑话的黑历史——他仍旧是那样地一往无前。从去T市找江天,再到钵山寺。对于江天来说,顾云声的出现总是带了突然的意味。在T市两人坐着环城公交,江天因为疲累睡了过去,天空中的云朵仿佛是一只只吃饱了卧倒的绵羊。顾云声的视线攫住江天的睡颜,希望时间就静止在那一刻。而后的钵山寺,几乎耗尽全身所有体力只剩意念在支撑自己的顾云声,终究是在悄然中,打开了江天的心门。因而在顾云声游泳深夜未归时,江天才会如此仓皇失措。就如顾云声在去T市找江天时内心腹诽的那句“江天是不是早知道了”,我也一直在想,江天是不是也已经早就动心了。相比于顾云声神经的大条,我们的江教授明显是要细腻得多的。只是或许之前一直缺少一个契机,让他来正视这个事实。学生时期,那样纯粹而毫无保留的爱恋,就像是喷发的活火山,有过一瞬的激情,有过一段炙热的厮磨,但最后留下来的,却是熔岩冷却后的灰黑色大地。在爱情这条歧路上,他们除了彼此,一无所有,一无所依。每次看到江家外公外婆,亦或是顾家父母,心中总是不可避免地升起一阵苍凉的。诚然,没有比与爱人相知相守更加幸福的事,只是每个人都从来不是独立于世的个体,不管是顾忌他人的眼光,或是对于家人的歉疚——江教授与顾编剧,终究是被束缚着的。而这样的一种束缚,在年少时,成为了冲突的导火索。而在江天东赴日本之后,顾云声又因一时糊涂犯了错——因误会而分开的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再见时,两人都已过而立之年,彼此眼中的对方有了更加成熟的姿态,而埋藏心中十余年的感情,终究是释放出来了。相比于十年前的江天,我更偏爱十年后的江教授。无论是为顾云声洗手作羹汤,亦或是从瑞士带回来一对表,还是得知顾云声出事之后穿错了鞋——无论是哪一点,都要让我大叹一声:江教授,你真是扮得一手好人妻! 江先生与顾先生的厨房里,似乎总是弥漫着每天都不重样的香味,这样最平凡的烟火气总是让人心生向往。我们没有什么轰轰烈烈,虽然在这几十年间,多走了十年的弯路,但终究是迎来了我们想要的结局。在昏暗的楼道里,忽然闪出一线光。顾云声面带笑意地对着江天:“江天,上来喝茶。” Fin Ps:说在文评之后的话—— 这本书美好得近乎不真实,在整个故事里,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可爱的。如果没有何彩与黄达衡,或是白老爷与林制作人——尽管后两者最终没有他们那么幸运——江教授与顾先生或许还要错过更多年岁。而总是穿插在文中的美食,总是让我食指大动。感谢江教授与顾先生带给我们这样一个美好而温馨得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