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式迷彩服臂章挂左边还是右边?

86服饰网 2023-02-16 19:19 编辑:admin 208阅读

一、07式迷彩服臂章挂左边还是右边?

不管男兵女兵,臂章都是佩带在同一个位置。迷彩服虽然左右两边都有臂章扣。

臂章是军人佩带在军衣衣袖上臂部位,表示身份、勤务等信息的标志,一般佩戴在常服礼服左臂,作训服右侧。

常服臂章戴在左臂上。作训服和特殊臂章(如,值班、维和、特种兵种等)在右臂上。

二、07式荒漠迷彩作训大衣怎么看真假

1、07式荒漠迷彩作训大衣采用先进的数码迷彩伪装,更具有科技性,并把肩章改换为领章。

2、07式荒漠迷彩服与新军服完美搭配、标识鲜明,彰显军人荣誉和身份的服饰系列,工艺精湛、系列配套、缀钉方便,顺应了国际军服潮流,同时又注入了中华民族和人民军队的特色元素,突出了整洁而端庄的军人仪表。

3、07式迷彩服又称“07作训服”,是根据中央军委命令,于2007年8月1日起开始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配发的一系列军服和相关标识。

扩展资料:

迷彩服服装作用:

迷彩服是一种利用颜色色块使士兵形体融汇于背景色的伪装性军服。

古代的军服往往选用比较醒目的颜色, 这可使军容鲜明,容易识别,而且使用红色的较多。这可以掩盖血迹,以减少本方士兵因此而发生的恐慌。

迷彩服发展历史:

最早使用的伪装性颜色军服的是英国军队。1864年12月,英军大尉哈里・巴纳特・拉姆斯汀在巴基斯坦白沙瓦地区组织非正规军“英国陆军侦察队”。

在制做侦察队军服时,拉姆斯汀针对当地黄土地裸露多,风沙大的特点,为了侦察时便于伪装,选定了土黄色军服。在后来的作战行动中,这种军服 起到了较好的伪装效果。 

源于苏格兰猎鸟人伪装服,有关迷彩服的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苏格兰的“吉利服”(Ghillie Suit)。这原本是一种由猎户使用的伪装用具,相传为猎手吉利(Ghillie)所发明,主要用在隐身于丛林中,麻痹鸟儿以实施猎杀。

最初的吉利服就是一件装饰着许多绳索和布条的外套,在植被茂密的环境中隐蔽效果很好,即使警觉敏锐的鸟儿也难以发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07式迷彩服

仿制的没有两位数字的方形印章,只有姓名章。07作训大衣只有拆包才能识别正品,但拆包后不给退

07式荒漠迷彩作训大衣怎么看真假 30

三、这两种07迷彩是不是一样的

一种是通用迷彩,相当于过去无论甲乙集团军和二炮(除海军陆战队外)都穿的87迷彩 另外一种是林地迷彩(也有人叫二炮迷彩,应为在CCTV的报道上多数都是二炮穿的迷彩服) [ 转自铁血社区 ] 顺便跟你说说07迷彩一共有以下几种迷彩 (1),城市迷彩,装备与空降兵(据说一些军区的特战大队也装备城市迷彩(不知是否真假)) (2),荒漠迷彩,装备与西北边防部队和山地旅(荒漠迷彩有分迷彩大衣,和迷彩服,荒漠迷彩大衣是全军基本防寒服) (3),通用迷彩,装备全军所有部队(相当于以前的老87) (4),林地迷彩,装备与第二炮兵和少量甲等集团军和军区特战大队(用于取代04式爱尔纳迷彩) (5),海洋迷彩,装备与海军陆战队 [ 转自铁血社区 ] (6),空军迷彩,在2009中俄军演中装备与机场守备部队和空军地面非作战人员(不知道空军是否准备大量换装07式空军迷彩) (7),武警07式迷彩,装备武警部队(武警迷彩有分夏作训服和冬作训服,但多数部队都装备的是夏作训服) 这些是我目前所知道的07式迷彩,如果有什么不对,或缺漏的话,希望指出来,谢谢

07迷彩分好多种,有普通数码迷彩,沙漠迷彩,丛林迷彩,雪地迷彩......。这可能是地域不同,着不同的迷彩。

四、平民穿中国解放军07式数码迷彩服违法吗?

就《军服管理条例》的规定而言,穿现役军装,不管有没有带军衔都是违法的

具体条例

第九条

现役军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穿着军服的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穿着军服。

军队警备执勤人员应当加强检查、纠察,及时纠正违法穿着军服的行为。

影视制作和文艺演出单位的演艺人员因扮演军人角色需要穿着军服的,应当遵守军队关于军服穿着的规定,不得损害军队和军人形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穿着军服。

第十条

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

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

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

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

第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行为时,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

第十三条

军服承制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规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残次品的;

未将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妥善保管、移交的。

具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军队军需主管部门应当将其从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中除名,并不得再列入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

参考资料

军服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局[引用时间2018-1-23]